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我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9月8日,授匾仪式在学术报告厅2212隆重举行。广东省林业厅副厅级巡视员王惠恒、广东省绿委办副主任岑苗、佛山市林业局副局长周春生、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副局长孙建根、顺德区教育局局务委员姜蕙、我校夏伟院长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出席仪式。活动由岑苗副主任主持。 王惠恒巡视员代表全国绿化委员会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决定》并授予我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牌匾。他希望我校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为加快国土绿化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夏伟院长在仪式上发言。他表示,在新校园建设中,我校以“立足地方、以人为本、崇尚品位、办出特色”的办学理念指导校园建设,以打造花园式学校为目标,致力于改善校园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校园绿化建设。校园绿化美化是营造优美育人环境的重要手段,是教书育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对陶冶学生道德情操、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激发师生员工工作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学校接过“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这一牌匾,我们将以本次授牌仪式为契机,以此次隆重表彰为起点,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把我校校园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生态、更加文明,为全市文明创建、科学崛起尽最大努力! 据了解,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2009年,作为广东省七个入评单位之一,我校是佛山市首家、同时也是全省教育系统唯一入评单位。此前,我校于2005年、2009年分别被评为佛山市“园林式单位”称号、顺德区“花园式学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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