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规定(修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发本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1、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按时进入宿舍就寝。学生宿舍关闭大门时间为23:00。未经批准,在此时间之后至次日凌晨6:00期间进入宿舍楼的视为晚归。因特殊情况(如看病、学校相关部门或班级安排工作、组织活动等)确需晚归的,必须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或在第二天上午12:00点前补上证明(加盖公章),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学生安全回到宿舍。因在校内外从事勤工俭学类工作不能按时回宿舍的,不可作为晚归理由,所在院系要做好该生按时回校就寝工作。
2、晚归学生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在宿舍楼值班室持校园卡在门禁系统上进行登记个人信息。宿舍管理人员每周将《学生晚归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给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对《学生晚归登记表》按照院系进行统计,并在每周将上一周晚归统计结果分别发送给相关院系,相关院系应及时对晚归学生进行核对和教育,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实情况和对违规学生(累计3次及以上者)的书面处理意见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对晚归学生每周公布一次统计结果,对违规学生(累计3次及以上者)按照《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凡晚归不按规定登记、拒不登记,或不能出示任何证件且无法核准是否为我校住宿学生的人员,学校门卫和宿舍管理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学校或学生公寓。
4、学生党员、干部、寝室长应做好表率,并负有监督学生晚归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同室舍友按时就寝。如发现有同学晚归,有责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报告。辅导员或班主任要及时将晚归情况报告给院系党总支书记并加强对晚归学生的教育,必要时要告知其家长。
5、对学生晚归现象严重的班级(一学期内超过20人次)、宿舍(一学期内超过5人次)取消“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的评比资格。
6、学生晚归在校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