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引导后勤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2023年3月20日,后勤保卫处召开严禁酒驾醉驾的工作会议。
会上,赵克宁处长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全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顺职院纪检字〔2023〕2号文件,要求全体后勤班子成员和党员认真学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禁酒控酒制度、相关通报精神。
赵克宁处长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赵克宁处长要求全体后勤人员充分认识酒后危险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警钟长鸣,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线,严防酒后驾车。
会后各科组织谈话,教育科组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敬畏意识和自律意识,力戒“酒桌文化”“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行为。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后勤人员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大家深刻认识到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纷纷表示绷紧法律之弦,拧紧思想认识之关,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