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原则
1.用途:原则上学术报告厅仅供学校重要报告、大型会议、讲座等校级活动使用。
2.管理机构:学校党政办、学校团委、后勤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共同负责管理。
3.日常管理:后勤保卫处负责防火、防盗、卫生、安全、节能、维护、保养、检查、监督和使用登记。
4.媒体管理: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网络设备、通信器材、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5.统筹协调:使用一号学术报告厅、二号学术报告厅、三号学术报告厅、六号学术报告厅由学校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和审批, 使用五号学术报告厅由学校团委负责统筹、协调和审批。
6.使用纪律:严禁任何部门(个人)擅自使用和以部门名义申请租借给外单位使用。一经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7.使用时间:8:00—22:00。
二、审批程序
1.任何单位或部门使用学术报告厅必须办理申请审批程序。
2.学术报告厅审批程序为:使用单位(部门)填写《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审批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学校党政办或学校团委签署意见(若涉及外单位申请使用需经校党政办审核并报校党政办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勤保卫处签署意见—信息管理中心签署意见。
三、收费标准
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可申请免费使用一次开展非经营性的活动(每次活动只安排一次彩排),第二次及以上使用或开展经营性的活动(包括布置场地和彩排)须按《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租赁收费标准》交费使用,顺大资产管理公司租用场地费用减半。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租赁收费标准
序 号 |
报告厅名称 |
可 容 纳人数 |
使 用 范 围 |
租借收费标准(元/半天) |
1 |
一号学术报告厅 |
300 人 |
主要用于大型学术活动、重要会议 |
3000 |
2 |
二号学术报告厅 (2212) |
200 人 |
主要用于大型学术活动、重要会议 |
2000 |
3 |
三号学术报告厅 (2214) |
125 人 |
主要用于大型学术活动、重要会议 |
2000 |
4 |
五号学术报告厅 |
125 人 |
主要用于大型学术活动、重要会议 |
2000 |
5 |
六号学术报告厅 |
448 人 |
主要用于大型学术活动、重要会议 |
5000 |
备注:晚上开放至 22:00,按半天收费。
四、使用要求
1.后勤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和学校团委应根据管理职责制定管理细则。
2.举办活动的单位或部门应设立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活动安全工作,承担活动安全责任。
3.所有进入学术报告厅的人员都必须遵守管理规定。
4.报告厅内灯光、多媒体设备由信息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开启、调试。
5.自觉维护报告厅的环境卫生,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保持报告厅的整洁。使用单位或部门在会议室悬挂、张贴物品,不得破坏、弄脏原有装修,按照“谁安装谁拆除”的原则,会后应及时清理横幅等张贴物;未经后勤保卫处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位置,如有改变须在会议结束后主动恢复。
6.仅可提交“申请日期”起一周内的场地使用申请,并在使用时间三天前将审批表送至后勤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
五、说明
1.若已预定场地申请与校级其他重要活动冲突,以校级重要活动使用为先。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教室、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同时废止。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另作修订。
3.解释权属学校党政办、学校团委、后勤保卫处和信息管理中心所有。
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