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原则
用途: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设施,是教学、科研、实训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不能挪作他用,原则上不对外租借。
1.管理机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共同负责管理 。
2.日常管理:后勤保卫处负责防火、防盗、卫生、安全、节能、维护、保养、检查、监督和使用登记。
3.媒体管理: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网络设备、通信器材、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4.统筹协调:使用教室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后勤保卫处负责协调和审批
5.使用纪律:严禁任何部门(个人)擅自使用和以部门名义申请租借给外单位使用。一经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审批程序
1.务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2.申请使用教室的单位或组织填写《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租赁审批表》,加盖单位或组织公章,附上使用教室进行活动的具体内容,报后勤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收费标准
租赁容纳 200 人以下的课室收费标准为 500 元/半天,租赁容纳 200 人以上的课室收费标准为 1000 元/半天,晚上开放至 22:00, 按半天收费,顺大资产管理公司租用场地费减半。
四、使用要求
1.教室资源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其使用必须优先满足教学的需要。
2.举办活动的单位或组织应设立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活动安全工作,承担活动安全责任。
3.多媒体设备由信息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4.教室的租赁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含校内各部门)或组织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租借。
五、说明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会议室、教室、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同时废止。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另作修订。
2.解释权属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和信息管理中心所有。
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课室租赁审批表》